记者报道失实后果,记者报道失实怎么办
记者报道失实后果,记者报道失实怎么办

本文由华旅自媒体作者撰写并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新快报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目前广州长沙警方的几名办案人员正在向本报了解情况,但除了要求释放他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可了解的。关于情况。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采访报道活动,坚决维护记者合法、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报道权的行为,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报道此事。
同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受贿罪,判处原广州新快报记者甲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据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表的10多篇有关中联重科的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他在别人安排的采访安排下完成的。其余的都是别人作为现成手稿提供的。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加工,有的连看都没看就发表在新快报等媒体上。
调查决定指出,经初步调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新快报》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间刊登多篇涉及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不实报道,该报道对中联重科产生了极其负面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引发监管机构、股东、社会名人、股东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广泛质疑和批评。该公司必须发布公告予以澄清。
调查决定书指出,经初步调查,XX集团主办的《新快报》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间刊登多篇涉及上市公司XX的虚假报道。2019年7月10日至11日,XX集团的助理B XX董事长在微博上公开了A的记者证和身份信息,称相关报道不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期刊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台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刑事拘留,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自2012年9月以来,《新快报》已发表10余篇揭秘XX重工的文章。一篇题为《中纪委、中宣部涉逮捕《新快报》记者》的文章今日广为流传。记者注意到,中纪委中宣部参与抓捕《新快报》记者的消息来源并非中纪委。这是中宣部和中宣部的说法,而不是中联重科自己的单方面声明。字体大小:A- A A+ 来源:新快报。 3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对中联重科财务进行虚假报道,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
对于这些门户网站等知名网站给中联重科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陈永洲坦言,他知道这些报道会对中联重科的信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他没想到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会这么大。我没有检查这些文章的真实性。我只是对文章做了一些小修改,用了比较模糊的术语,以避免中联重科对我自己和我们新快车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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